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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群众身边的检察】:省内主流媒体报道我院检察工作(之一)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康区检察院:畅通检群双向沟通渠道\

64日,检察官来到该区浮石乡窝坑村向村民普法。图/姚卫东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充分利用案件“三级同步访”工作机制,畅通检群双向沟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案件回访,以积极主动、亲和的态度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解开当事人心结,化解纠纷矛盾,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胡文星 黄胜)

 

赣州南康区检察院“330%模式”开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图:姚卫东 文:黄胜 

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现场

“邓某在乡村一直都厚道、对人也很好”,“当面给我道了歉,也对我进行了赔偿”,“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规守纪”……,大家你一句我一言,知无不言,这是日前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不诉听证的一个片段。

原来去年43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和被害人明某因猪肉斤两的问题发生争吵,邓某把明某踹倒在地,明某后脑着地受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邓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民事纠纷引起,且案发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建议对邓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根据该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的要求,承办检察官组织邓某、明某及其亲属,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乡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在案发地派出所开展不诉听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以及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对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释法说理,才出现上面的场景。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公开机制,坚持在执法办案中释法,既当执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该院设置专门的宣告场所,组织当事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乡镇社区基层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当面宣告决定内容,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释法说理;明确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330%模式”,即拟作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不少于30%;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的,在案发现场、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的案件不少于30%,在检察院宣告室开展的案件不少于30%,不断提高执法规范性、透明度。

去年以来,该院已对11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故意伤害、失火等轻刑案件在犯罪嫌疑人所在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进行了公开听证,对23件不起诉案件在案发现场、社区等基层组织及检察院宣告室开展了公开宣告。通过举行案件听证会、宣告会开展以案释法,既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犯罪、保障民生民利的决心和成效,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公开促公正,以案释法,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图:姚卫东文:黄胜)

 

南康区检察院案件“三级同步访”工作机制畅通检群双向沟通渠道

来源:江西政法网 作者:文:胡文星 黄胜 图:姚卫东 

64日,检察官来到该区浮石乡窝坑村向村民普法。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案件“三级同步访”工作机制,畅通检群双向沟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案件回访,以积极主动、亲和的态度向案件当事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解开当事人心结,化解纠纷矛盾,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对检察工作的理解支持。64日,检察官来到该区浮石乡窝坑村向村民普法。(文:胡文星 黄胜 图:姚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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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开展不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

该院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现场

2018061115:31

“邓某在乡村一直都厚道、对人也很好。”“当面给我道了歉,也对我进行了赔偿。”“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遵规守纪。”……这是日前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组织不诉听证时大家讨论的现场片段。

去年43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和被害人明某因猪肉斤两的问题发生争吵,邓某把明某踹倒在地,明某后脑着地受伤,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邓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南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案系民事纠纷引起,且案发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建议对邓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根据该院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的要求,承办检察官组织邓某、明某及其亲属,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乡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在案发地派出所开展不诉听证,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以及有关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对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释法说理,才出现上面的场景。

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结合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公开机制,坚持在执法办案中释法,既当执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

该院设置专门的宣告场所,组织当事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乡镇社区基层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当面宣告决定内容,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释法说理;明确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330%模式”,即拟作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的案件不少于30%;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的,在案发现场、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的案件不少于30%,在检察院宣告室开展的案件不少于30%,不断提高执法规范性、透明度。(图:姚卫东 文:黄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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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借力新媒体助推法治建设提档增速

检察干警在新媒体工作室。

“点点手机,就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动动手指,即能疑难解惑,真正做到足不出户晓法规,安居乐业有智囊。”这是“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中一篇以案释法类文章的留言信息。近年来,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务公开与信息化相结合,依托“赣州南康检察”官方微信、“正义南康”官方微博等平台,持续推送检务信息效果显著。

该院为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其传播范围广、民众普及率高等优势,创新建立普法宣传新媒体阵地,由新媒体运维团队定期在微信、微博中推荐经典案例,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法规,助推地方法治建设。

该院运用微信转发功能,由新媒体运维团队及时将主流媒体中的法治信息、法治故事、法治事件,转发到自己的各类微信朋友圈,在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的及时推送下,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使“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丰富群众的法治生活,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今年还推出了“十大精品案例”评选活动,精选年度十件事实证据认定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办案程序规范、代表性较强、影响力较大、实践效果较好的案件,评为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并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对外推送,作为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新媒体新媒体运行以来,共发布以案释法文章800余篇,阅读人数近20万人,成效显著。(文:黄胜、黄昭才 图:姚卫东)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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