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布,是满足群众对案件信息的知情权,应该持续规范推进”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3起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情况、2起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情况及多起案件信息进行了公开。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我院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依法依规对案件程序性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外)、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进行公开公布。
我院案件管理中心设立专门的信息查询窗口,为当事人、律师等提供查询案件信息服务,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同时,我院落实专人管理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对文书和信息进行审核和发布,针对法律文书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每个月对上一个月已办结的案件进行梳理,逐个要求进行公开。而对程序性信息,及时开展流程式网络巡查,实时跟踪监督办案流程和案卡填录等情况,确保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入准确有效,督促业务部门规范公开。
今年以来,我院已为律师及群众提供窗口查询服务164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0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条,公开法律文书221份,有效回应群众对案件信息的需求,积极推进“阳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