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上,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孔小毛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汇报了“公益诉讼江西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2022年以来,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美丽南康建设。
孔小毛检察长首先汇报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共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9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59.63%。重点体现在着眼区委工作全局、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深化生态治理实践、构建协同保护格局等方面。
其次,汇报了2024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的开展情况。活动开展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协调小组以及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主题,办理相关案件36件,涉及耕地、林地、粉尘污染、水生态安全等众多领域。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下一步,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南康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