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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

 

2020年1至6月,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全面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创新健康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37人,同比下降57.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1人,同比下降34%;不捕率为18.5%,同比增加了5.8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158人,同比下降47.9%;决定不起诉51人,同比上升142.9%,不起诉率25.1%,同比增加了19.1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7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7.2%。

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4人,同比上升300%。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的情形最为突出,共3人,同比上升300%,占起诉电信网络犯罪总数的75%。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批捕率100%,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18.45个百分点。

这一时期,我院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2人,决定起诉2人,起诉率100%,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22.17个百分点。

同期,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数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66.67%,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62.47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4个罪名:妨害公务罪、非法狩猎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罪。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办理检察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件,书面提出纠正2件,已采纳1件,同比上升100%

对财产刑执行共检察核查罚金刑88人,涉及金额314.1万元。

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件,书面提出纠正3件,已采纳3件,同比上升300%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9人,同比下降82.69%;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8人,同比下降37.5%;同期有关机关采纳8人,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行政检察

(一)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提请抗诉1件,同比上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150%

(二)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件,同比上升300%同期审结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200%,占审结数的100%。

(三)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同期审结2件,其中,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

(四)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已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三、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线索14件,同比上升75%。立案19件,同比上升72.7%,其中民事类立案5件,同比上升400%;行政类立案14件,同比上升40%。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6件,同比上升6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5件,同比上升500%,占31.25%;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1件,同比上升10%,占68.75%。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占比最高,为62.5%;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占12.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6.25%;其他领域3件,占18.7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200%,占立案数的10.5%。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200%,占提起数的100%。

(四)办案效果

2020年1至6月,我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万元;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0.27万元;督促收回国有资产其他领域263万元

四、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人,不捕8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0人,不捕8人;不捕率44.44%,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25.9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不起诉8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5人,不起诉15(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75%,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49.9个百分点。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6人,决定起诉4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人,起诉4人。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1人。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1至6月,我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

六、案-件比

2020年1至6我院刑事案件比1.5522,居全市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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