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也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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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来到一处矿山修复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观察。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南康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部分矿山企业长期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义务,矿区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发现案件线索后,南康区检察院通过实地勘验检查、询问企业主、调取相关行政机关执法卷宗等方式,全面了解分析案涉企业历年采矿情况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决定对案涉企业破坏生态环境一案立案调查。经查,案涉企业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来,未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治理义务的要求进行矿区的生态治理,致使损毁土地面积240余亩,露天采场挖损地表形成高陡边坡、岩土裸露,坡面基本无植被覆盖,严重破坏周围地形地貌景观,若不及时进行治理,采矿活动产生次生灾害的影响范围将继续扩展,吞食矿区周边原生地质环境,特别是周边的自然资源将遭受严重威胁。
为及时修复生态环境,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责令案涉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并加强对案涉企业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质量检查、监督指导,以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质量。
检察力量在行动
目前,施工单位已经进场施工,生态修复工作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中。下一步,南康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矿山修复情况,确保生态修复质量。
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 | 原创文章7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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