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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决算公开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区委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唐江检察室、综合业务部。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554.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178.20万元,增长7.5%;本年收入合计2554.32万元,较2021年增加1125.28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收入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89.87万元,占66.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64.45万元,占3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554.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63.53万元,较2021年增加115.19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90.79万元,较2021年增加63.01万元,增长27.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资金结余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61.99万元,占46.9%;项目支出1201.54万元,占5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05万元,决算数为168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3.50万元,决算数为148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人员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38万元,决算数为5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做到相对精准预算。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65万元,决算数为7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做到相对精准预算。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下拨节能专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2万元,决算数为7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主要原因是:调整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1.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77.35万元,较2021年减少346.86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及聘用人员工资在项目中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3万元,较2021年减少281.03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在项目中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1万元,较2021年减少28.72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2022无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0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3.68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2022年设备购置在项目中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9.40万元,决算数为77.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1.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1.94万元,下降13.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4.70万元,决算数为19.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4.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9.60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较大。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8批,累计接待105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兄弟县院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决算数为30.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3.44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采购价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4.70万元,决算数为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9.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78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严把车辆维修审批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94万元,降低61.3%,主要原因是:在项目中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4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单位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1.5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对2022年度纳入单位预算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组织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8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2022年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有效地降低了运行成本。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单位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年初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对5个项目经费均制定了详实的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分值分配合理,各项经费都有相关依据,确保资金的合规性、使用的合理性。

2.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单位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基本一致,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较为规范,财务各项支出合理合法,有效的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圆满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助,分管领导监督。按照指标内容分类评价,统筹兼顾,科学定性、定量打分。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五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九个部分。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

3.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的5个项目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单位职责,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基本相适应,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除其他收入资金外,其余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2年,绩效目标均已完成。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4532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融入大湾区、建设新南康、争当排头兵”作出了积极贡献。质量建设综合考核位列全省第1,创历史最好成绩。群众满意度指数达99.7282%,排名全省第10,连续三年稳居全省全市前列。获得区级以上集体荣誉表彰58项、个人荣誉表彰60人次。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2022年,其他收入资金项目编制预算时为避免当年无资金指标支出,对其他收入预估较高,实际当年其他收入较少,造成2022年执行率不高,今后将加强在预算编制时充分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加强预算编制前瞻性。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将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到绩效自评结果全过程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应对报表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适当说明。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可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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