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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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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或者控告申诉的内容及途径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遇到或发现以下情况时,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或者控告申诉:

  1、您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您或者他人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情形的;

  2、您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追究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者对您或他人违法侦查、违法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居住等强制措施的;

  3、您发现人民法院违法受理、违法审理、违法作出或不公正作出判决、裁定、调解,或者违法执行民事行政案件的;

  4、您发现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活动不合法或者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5、行政(执法)机关对您或者他人怠于履职或违法履职,或者以罚代刑不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

  6、您发现有破坏生环境和资源保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造成国有财产流失、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7、您发现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

  8、您发现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监督的事项。

  您反映或控告申诉的途经有:

  (1)来信来访您可以到赣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区检察院东楼1楼)反映或者控告申诉。地址:南康区泰康东大道202号 邮编:341400。

  (2)电话热线:(0797)12309 6612000

  (3)电子邮箱: jxnkjcy12309@163.comjxnkjcy@sina.com 

  (4)“两微一端”扫描登录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正义南康”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进行反映或者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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