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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一对夫妻吵架,结果丈夫被判三年!
时间:2024-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康一对夫妻吵架,结果丈夫被判三年!



俗话说

十年修得同船渡

百年修得共枕眠

夫妻之间相处应当互相尊重

互相关爱

遇到问题冷静对待

可就是有这么一些人

非要用暴力去解决问题

结果被判刑




01案情回顾

曹某某与张某某是一对夫妻,随着感情破裂,妻子张某某向丈夫曹某某提出离婚诉求,两人也因此多次发生争吵。2023年6月的一天晚上,曹某某在主卧睡觉,妻子张某某便陪着孩子在次卧睡觉。当日凌晨,失眠的曹某某见在次卧睡觉的张某某房门未关,遂进入房间,被惊醒的张某某与曹某某发生争吵并将曹某某赶出房间。没过多久后,曹某某便再次进入次卧与张某某因离婚事宜发生争吵。随后,曹某某在客厅柜子里拿出一把水果刀来到次卧欲吓唬张某某,张某某见状欲拿出手机拍照、拍视频保存,但被曹某某制止。随即,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并惊醒小孩。张某某为不让曹某某伤害自己和小孩,在上前抢夺水果刀未果后,就用牙齿咬了曹某某右手,致使水果刀掉落地上,随即曹某某捡起水果刀捅向张某某腹部,最终经鉴定,张某某为重伤二级。

2023年6月17日,曹某某在医院抢救室外被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曹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故意伤害张某某身体致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张某某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夫妻双方在发生矛盾时,本应加强沟通、相互体谅,积极并采取温和、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采用暴力、蛮力、强制性地解决问题。否则,只会给对方及双方家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可挽回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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