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深圳某有限公司运营的一款游戏内的拍卖行存在漏洞的消息迅速在各大游戏论坛爆出并疯狂转发,有玩家同时晒出了如何利用漏洞重复出售游戏道具获取游戏金币的方法。11月20日,何某某将该消息告知冯某某,并让冯某某根据论坛内玩家提示的方法去验证是否可以根据该游戏内的拍卖行漏洞获取金币。后冯某某使用自己设计的外挂程序通过修改拍卖行上架的游戏道具参数,成功试出可通过将游戏道具进行重复出售以此获取金币。为将获取的金币大量变现,冯某某将非法获取的金币转化成另一游戏道具并转给林某某,决定由林某某在游戏中寻找买家并出售,获利金额由冯某某、何某某、林某某三人进行分成。后因公司及时发现了该游戏内拍卖行存在漏洞,迅速关停拍卖行并进行系统修复,冯某某、林某某、何某某三人非法获取金币时间只持续了4个小时左右。经查,上述三人使用可修改游戏内拍卖行参数的程序,通过上架游戏道具非法获取游戏金币约1500亿个左右,非法获利共63万余元。
案发后,冯某某和林某某被抓获归案,何某某经公安机关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案,三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全额退缴犯罪所得。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冯某某、何某某、林某某违反国家规定,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