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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360万元,李某某在南康栽了!
时间:2025-04-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您符合国家扶贫政策条件,只需配合下载APP、包装流水,就有专业团队在线为您申请百万扶贫款!”面对这样的“诱惑”,你是否会心动?你以为是天上掉馅饼,其实来的是陷阱!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初,李某某在冯某某(另案处理)的介绍下下载一个“乡村振兴”手机APP,称该项目为国家精准扶贫项目,只需要按照指示,就可以获取279万元的扶贫款。李某某下载后,APP里面一自称为“蒋主任”的联系人要求李某某提供三张银行卡及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一起邮寄过去做包装走流水,才能获取该笔扶贫款。2024年11月18日,李某某为获取所谓“扶贫款”,将自己名下中国银行银行卡和绑定中国银行的手机卡交给冯某某,由冯某某通过“蒋主任”提供的地址邮寄至指定地点。

经查询,该账户被提供给对方后,对方使用该账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共计接收诈骗资金360万元,分别为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曹某某300万元、吕某某60万元。该银行卡在曹某某最后一次转入50万元后,被冻结资金380719.60元。

2024年11月27日,李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可能利用其银行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资金结算,为获取“扶贫款”,仍然将其银行卡、手机卡等提供给对方使用,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一审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深入人心,却也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了诈骗的幌子。免费领取“国家扶贫款”“百万扶贫基金”是当前涉诈洗钱的主要套路之一。国家政策资金的使用具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需要有关部门层层审核把关才能依法发放,这也是常识。洗钱团队以需要包装流水为幌子,诱导群众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本以为自己是“扶贫”对象中的一员,实际上只是“洗钱”套路中的一环,最终“扶贫款”没拿到,还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广大人民群众要牢记两条:一是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明链接不点击;二是不要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的银行卡或者银行账户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既要防止被骗,也要防止被诈骗分子利用从事转账活动,成为电诈“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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