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首 页  基本信息  检务指南  检察活动  统计总结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栏
江西赣州南康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时间:2018-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赣州7月19日电(通讯员何龙 卢凌霞)“养猪场关停之后,我们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臭气熏天的生活终于一去不复返了。”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积极履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成功对一污染严重的养猪场实现了关停。

  原来,几天前,该院辖区范围内的某小区居民向新闻媒体反映,他们居住的小区隔壁紧邻着一家养猪场,养猪场散发的气味实在难闻,居民苦不堪言,且向多个部门反映后一直未能解决。在关注到该信息后,该院高度重视、迅速出动,立即派员向环保局和畜牧水产局了解情况,并一同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经了解,该养猪场始建于2000年,随着城市发展,该区域被列为禁养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搬迁或关停。在环保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要求其关停的情况下,该养殖场仍一直处于经营状态,严重污染环境,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反映。

  为切实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该院注意到强制关停和正常运营之间的矛盾,遂在检察建议书上,要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执法关停到位的同时,要确保在养44头生猪能够转移经营。在该院多次派员现场协商情况下,养猪场实现关停,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的44生猪成功转运,该区域城市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据悉,7月份以来,该院切实加强了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关注,现已获得生态领域监督案件线索3条,发出督促生态履职检察建议2份,有效促进生态执法规范化。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202号 邮编:3414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