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要求,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第三季度,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14件,占比63.6%,其他干警记录报告8件,占比36.4%。无主动过问情况。
下一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不懈抓好教育引导,筑牢检察人员思想防线,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行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