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4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暨联动监督。2025年7月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把抓实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体现政治担当的实际行动,切实推动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措施,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每月调度进展、研究难点,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取得实效。
(二)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8次党组(扩大)会、班子碰头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推进整改。主动认领19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任务,带头协调解决、督促落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精准发力、逐项销号,构建起以上率下、合力攻坚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截止2026年1月3日,巡察反馈的4类11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整改完成率为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的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100%。巡察移交党组处理信访件11件,均已办结。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14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30个)
1.关于“推进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巡察反馈后组织学习6次,开展现场教学和视频辅导讲座各1次,并邀请区委宣传部指导组列席旁听。二是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分管部门例会,常态化督促干警学习。三是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精神,全力提高办案效率,2025年1-9月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低于全市平均时长。
2.关于“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见行见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方案》,并在工作中狠抓落实。二是以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为契机,积极运用上级检察机关模型平台上架的法律监督模型,建立“模型筛查-人工核查-立案办理”闭环机制,相关经验在全市数字检察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三是借助并发挥区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平台作用,对未化解的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包案范围,依法受理办理答复,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推动矛盾化解。四是落实我院《“1+2+N”(院领导+检察官+控申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规定(试行)》,对新增的重点信访件纳入领导包案范围,加大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力度,推进实质性化解。
3.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市检察院专项行动,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冷库消防隐患等案件5件,推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2025年上半年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三是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并完成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四是统筹部署统战工作,将统战任务纳入年度检察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限要求并推动落实。
4.关于“刑事检察质效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对争议案件及时组织检察官联席会研判讨论。二是对抗诉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踪”,建立专门台账,进行全程跟踪,2025年未出现撤回抗诉的情况。三是加强认罪认罚案件前期工作,强化释法说理,2025年来未出现上诉后减轻刑罚的案件。四是强化内设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日常办案中注重挖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线索。
5.关于“民事检察履职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部署,院党组于2025年9月28日听取了2025年民事检察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下一步民事检察工作举措。二是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从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摸排出线索1条并成案。三是拓展线索来源渠道,通过用好公开平台摸排案件线索、面向群众开展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同步拓宽依职权、依申请监督线索来源渠道。2025年以来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7件,其中依职权监督案件占比达59.3%,同比上升24.2%。四是拓宽支持起诉案件类型,依托与区法院、区司法局等八部门协作机制,将支持起诉范围拓展至老年人赡养费、残疾人护理费等新领域,并办理案件2件,1件案件入选省、市级典型案例。
6.关于“行政检察做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行政检察均衡发展,坚持全面审查,拓宽除刑事案件外的案源,2025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200%。二是强化行政诉讼活动监督,调取行政诉讼案件台账排查线索,监督成案1件。三是提高行政反向衔接案件质效,实时跟踪督促行政机关对检察意见处理情况,针对检察意见制发后仍怠于履职的,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和个案监督检察建议各1件并被采纳。四是增强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主动性,2025年5-10月,召开公开听证会11件,行政检察公开听证率达12.22%。
7.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向好延伸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案件类型结构,2025年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1件,其中办理新增法定领域案件21件。二是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在增强检察建议针对性、操作性的同时,针对某行政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三是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制发的检察建议及调研报告,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及“回头看”,评估整改成效,推动案涉问题解决。
8.关于“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排查出线索11条,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二是提升服务非公企业质效,发挥“检察+工商联+侨联+赣州港+商(协)会+N”机制作用,加强与区工商联、侨联、赣州港等沟通联络,走访商(协)会、企业20余家,主动问需于企业。三是做实以案促治,针对办理涉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并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四是严格执行涉企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评估评价机制,对2件涉企案件开展了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并均已稳妥办结。
9.关于“践行‘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要求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有序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2025年1-10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形成调研报告1份。二是加大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力度,聘请驻检社工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并将帮教对象扩展到审查逮捕案件不捕后至移送审查起诉前,实现帮教全覆盖。三是深化“检校合作”“检家共育”,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的沟通联络,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辍学学生名单,组织“法治副校长”前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护花小课堂”共计27次,受教育人数达1810人次;开展“家长分类课堂”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充分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四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督,每月定期前往区社区矫正机构和乡镇司法所,联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2件。
10.关于“践行司法为民要求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食药安全领域办案力度,对辖区内网络主播带货平台和社区团购不规范、部分食品经营和食材贮存不规范等情况开展摸排,办理相关案件8件,占比达15.69%。二是强化“如我在诉”意识,畅通官网信访举报、控告、申诉渠道,按规定查收、转交、办理、答复;贯彻落实市委“如我+”行动,并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提升干警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提升司法救助精准度,开展专题培训,严格审核把关,2025年7月后办理的12件司法救助案件均深入调查核实、全面审查把关,未出现不规范情形。四是深化落实市检察院“七彩练”公益诉讼品牌部署,围绕危废处置、职业病防治、粉尘涉爆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推动行业治理。
1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开展形势分析,按期完成了年度违纪违法形势分析。二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并落实《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召开专题会议1次,班子成员通过政治家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
12.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派驻纪检组积极参加各类实战实训活动,不断提升纪法素养和斗争本领。二是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组与院党组的会商机制,召开专题会商会,合力推动“四责协同”落实见效。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组加强对我院的日常监督,主动列席党组会议,增强监督的即时性与针对性。
13.关于“推动群腐集中整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近年来教育、交通等领域贪腐案例,通过组织相关系统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等形式,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二是推进重点行业系统治理,在职务犯罪案件多发的社会治理领域,均已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三是推进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明确派驻人员职责清单,已完成派驻检察室轮岗;完善与看守所的协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监督发现的问题。四是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监督,用好看守所“两网一线”,对监管活动实时视频巡查。
14.关于“‘四风’纠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等文件,举一反三对“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开展集中整治,为干警松绑减负。二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完善管理台账。三是提升工作前瞻性,及时制发工作要点,提前谋划工作。四是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严格按照上级会议、培训要求安排干警参会,杜绝陪会现象。
1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修订完善财务管理等五项内控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与报销审核。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接待制度及其他财务知识培训,加强公务接待公函审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三是规范采购管理,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堂采购程序。四是规范食堂管理,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堂采购人员和厨房人员“双签字”要求,加强对票据的审核。
16.关于“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程序,重要项目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形成决议后,启动合同签订。二是规范采购程序,修订完善《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参与竞价公司经营资质的审查,并在线上线下不同渠道扩大选择范围,提升采购精准性。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严格执行询价采购和电子卖场评定规则,加强采购过程的记录与监督。
17.关于“权力运行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每年听取汇报、分析研判要求,院党组专题听取了干部人事、检务督察、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工作汇报11次,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针对性防范措施21条。二是加强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干警的教育管理,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三是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质效,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最高检检委会工作制度,保障检委会委员充分审阅、发表意见。四是严把案件上会标准,采取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等方式,确保提交检委会审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清晰、讨论焦点明确。
18.关于“廉洁风险防控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六大纪律”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干警在执法办案、人际交往、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完善监督管理,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达2件以上的记录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异常情况。三是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制定“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警示教育3次、廉洁提醒4次。四是完善廉政档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细化填报要求,督促全院干警及时更新完善廉政档案信息。
19.关于“自我监督力度不够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强化检务督察力度,将涉案财物管理纳入重点督察事项,开展专项督察。二是提升案件质量评查质效,加大评查力度,2025年1-10月,开展常规抽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共计129件次。三是重点整治办案超期问题,全面排查2025年7月之前受理未审结一审公诉案件,并发出工作提示,督促承办检察官对存量逐件清零。四是加强办案流程监管,每月月底前统计超期未办结的案件,并发至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承办检察官,督促提高办案效率。
20.关于“‘头雁效应’发挥不够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院领导接访要求,坚持开展“检察长接访日”,院领导接访均超12次。二是发挥领导办案示范作用,再次组织学习入额院领导办案相关规定,由院领导带头承办刑事抗诉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双月统计通报。三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四是明晰党组会议事范围,从严审核把关上会议题,废止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完善小额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21.关于“议事决策质效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对议题审核把关,对拟上会议题,会前充分征求意见、沟通酝酿;落实跟踪督办机制,对党组会决定事项,每季度开展政务督查,确保党组会决议落到实处。二是规范评先选优程序,制发选拔任用与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明确评选标准、程序规则和纪律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组织学习回避相关制度规定,研究人事议题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四是推动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实质化运行,党组会专题研究并推动解决观护基地运行相关问题,有效运用观护基地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推动观护基地实质化运行。
2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邀请市检察院和有关单位全程督导,确保了会议质量。二是严把检视材料审核关,党组书记亲自审核、指导修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前按要求规范报送相关材料。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对缺席党员及时补学,支委会定期研究支部工作,党总支开展专项督查并指导整改发现问题。
2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党建业务同部署,做到在支部会上既研究党建工作,也部署推进检察业务工作;盘点全年党建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形成党建工作总结提交党总支会、党组会研究讨论。二是深化党建品牌建设,扎实推进“康检红匠”品牌,优化正负面清单,强化结果在晋升评优中的运用。三是做实联村帮扶工作,党组会专题听取并研究推进联村帮扶工作情况,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共同带动发展村级经济、开展乡村文明活动。
24.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支部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总支听取支部书记履职汇报,督促支部书记全面履职;对6名党员干警的选拔任用均征求支部意见。二是加强青年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落实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机制,提升青年干警的政治素养。三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表现优秀的青年干警,分管领导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培养,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已有4名青年干警主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
25.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谈心谈话质效,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实施意见,通过谈心谈话,全方位掌握干警动态,为干警解惑纾困。二是规范党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办理了5名聘用制干警党组织关系转接事宜。三是深化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学习落实,将“十个严禁”纳入政治轮训核心课程,并在党支部公布违反“十个严禁”典型案例。
26.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制发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完善聘用人员管理,修订聘任制人员管理办法,对负面清单内容进行修订,切实维护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27.关于“激发队伍动力活力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与使用,严格落实轮岗交流机制,常态化实施“康检工匠”人才培养工程,实行“三个列席”机制,组织开展“匠心”系列讲堂、演讲比赛选拔赛等活动,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平台。二是落实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对任职满10年的班子成员已完成交流。三是建立健全班子成员分工动态调整机制,对分管同一业务工作满5年的班子成员及时进行分工调整。四是完善激励机制,废止原信息宣传调研及“两微一端一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激励办法,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28.关于“推动素质强检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队伍建设工作,听取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报告。二是加强业务素能培训,组织开展“刑检课堂”、考核庭等活动,3人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基本素能知识竞赛中获“优秀个人”。三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口,通过专家研讨、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研判疑难案件,建立“诉判不一”案件台账并逐案分析。四是加强侦查人才培养,成立检察侦查办案组,并发挥侦查经验丰富干警的传帮带作用,在检察侦查实务中加强检察侦查人才培养。
29.关于“有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整改内容、举措不了解,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会风会纪不严肃等问题持续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部门整改责任。将部门负责人列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落实等;召开党组会3次,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二是严格财务审核与报销管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并就公务卡结算事项开展专题培训;加大会风会纪督查力度,开展会风会纪督察2次,并发出督察通报。三是加强源头预防治理,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参与拟做不起诉案件听证111件,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办案前端。
30.关于“党组对整改的长期性认识不足,未有效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回头看”,对2023年政治督察和2020年系统内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反弹回潮或隐形变异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项落实整改,均已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2个)
1.关于“技术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科技设备应用,大力提升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无人机等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调查取证中的应用率,与技术部门开展技术协作,在快检、航拍等多办案场景下开展技术协作共计22件次。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及实战演练,由熟练掌握使用技能的干警开展培训,提升运用水平。三是建立快检室运行台账,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使用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进行初步筛查或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查和证据固定,提升调查取证质效和案件成案率。
2.关于“窗口服务部门有的干警作风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着装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检徽,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二是开展专项督察,围绕规范着装、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督察1次,并发出督察通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干警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不断强化政治忠诚与法治信仰。坚决杜绝“整改过关”“任务交账”的松懈心态,持续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体干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开展全面“回头看”,定期组织效果评估,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聚焦制度空白、流程短板和管理弱项,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督查机制,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管根本、利长远的长效机制,实现从“问题整改”向“规范管理”的转变。
(三)深化成果运用,持续赋能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成效深度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聚焦“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整改成果赋能改革创新,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健全检察人才培育体系,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6638512;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202号,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418办公室,邮编341400;电子邮箱:nkqjcyzzb@163.com。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5月7日

中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群众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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