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064.67 |
1,441.53 |
623.14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99.39 |
1,176.25 |
623.14 |
|
20404 |
检察 |
1,758.69 |
1,176.25 |
582.44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175.83 |
1,175.83 |
|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82.86 |
0.42 |
582.44 |
|
204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40.70 |
|
40.70 |
|
2049999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40.70 |
|
40.7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70 |
90.70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90.16 |
90.16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4.47 |
4.47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5.69 |
85.69 |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4 |
0.54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54 |
0.54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83.87 |
83.87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3.87 |
83.87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8.01 |
68.01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5.86 |
15.86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0.71 |
90.71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0.71 |
90.71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0.71 |
90.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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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公开06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64.9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4.51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69.05 |
30201 |
办公费 |
3.3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75.31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0103 |
奖金 |
185.76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2.71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1.02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9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91.38 |
30206 |
电费 |
17.08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50 |
30207 |
邮电费 |
2.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3.91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4.28 |
30208 |
取暖费 |
2.28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
24.7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47.51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89 |
30211 |
差旅费 |
1.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00.9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9.88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45 |
30214 |
租赁费 |
5.84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18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1.06 |
3101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4.87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0305 |
生活补贴 |
5.37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49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4.13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2.81 |
30229 |
福利费 |
16.43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6.38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8.06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2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1,273.12 |
公用经费合计 |
168.4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栏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
行次 |
|
1 |
2 |
3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83.65 |
95.31 |
41.1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0.00 |
0.00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46.95 |
58.61 |
36.26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20.00 |
27.92 |
13.04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26.95 |
30.69 |
23.22 |
|
3.公务接待费 |
6 |
36.70 |
36.70 |
4.87 |
|
(1)国内接待费 |
7 |
—— |
—— |
4.87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8 |
—— |
——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9 |
—— |
——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0 |
—— |
—— |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1 |
—— |
——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2 |
—— |
——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3 |
—— |
—— |
1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4 |
—— |
—— |
9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5 |
—— |
—— |
67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6 |
—— |
——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7 |
—— |
—— |
468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8 |
—— |
——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19 |
—— |
——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0 |
—— |
——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全年预算数为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为当年实际支出数。 |
|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
公开10表 |
|
部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
2024年度 |
单位:台、辆、套 |
|
项目 |
栏次 |
决算数 |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10 |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 |
0 |
|
2.主要负责人用车 |
3 |
0 |
|
3.机要通信用车 |
4 |
0 |
|
4.应急保障用车 |
5 |
0 |
|
5.执法执勤用车 |
6 |
10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7 |
0 |
|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
8 |
0 |
|
8.其他用车 |
9 |
0 |
|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
10 |
0 |
|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
|
|
|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2923.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72.7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2651.19万元,比上年增加200.38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其他资金收入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064.67万元,占77.88%;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86.52万元,占22.1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292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09.2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19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当年项目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614.71万元,比上年增加341.95万元,增长125.37%,主要原因:年底暂扣款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441.53万元,占62.42%;项目支出867.71万元,占37.5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963.90万元,决算数206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698.62万元,决算数179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当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0.70万元,决算数9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83.87万元,决算数83.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0.71万元,决算数9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1.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4.9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80万元,增长10.2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绩效及聘用人员工资费用在此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30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8万元,比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司法救助案件和金额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3.91万元,比上年增加3.91万元,主要原因:采购设备固定资产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5.31万元,决算数41.1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3.16%;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58万元,下降21.9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58.61万元,决算数36.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27.92万元,决算数13.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6.71%,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采购价格。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4万元,下降27.47%,主要原因:严格控制车辆采购价格。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0.69万元,决算数23.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5.65%,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严把车辆维修审批关。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严把车辆维修审批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36.70万元,决算数4.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3.28%,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6万元,下降57.73%,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7批,累计接待468人次,主要是:兄弟县院办案交流学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41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4.20万元,增长25.4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7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7.7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5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我院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看,我院2024年度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行政运行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管理,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有效地降低了运行成本。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评价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助,分管领导监督。按照指标内容分类评价,统筹兼顾,科学定性、定量打分。评价指标体系分三个级别,即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三个部分,二级指标包括五个部分,三级指标包括九个部分。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
2.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的6个项目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基本相适应,资金分配有测算依据。6个项目资金到位率均为100%,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4年,绩效目标均已完成。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融入大湾区、建设新南康、争当排头兵”作出了积极贡献。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2024年,其他收入资金项目编制预算时为避免当年无资金指标支出,对其他收入预估较高,实际当年其他收入较少,造成2024年执行率不高,今后将加强在预算编制时充分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加强预算编制前瞻性。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将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到绩效自评结果全过程公开。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本级)“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省级)”“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其他收入项目(2024)”“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中央)”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关于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的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区委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聘用制书记员指在检察活动中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岗位,近年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因经济活跃,各类案件明显增多,中心工作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支持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群众满意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设立了“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年度绩效目标:①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③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赣州市检察机关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①了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及社会效益等信息;
②发现和找出资金使用中或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③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项目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为改善后续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项目效益的增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本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年初既定计划目标,通过收集佐证材料的方式,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对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由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前期调研和对相关资料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由评价小组设计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程序和步骤,最后按照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最终确定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赣州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的统一部署,此次绩效评价评价项目组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整理编制初稿和出具正式报告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评价项目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讨论,熟悉相关政策规定,领会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准备绩效评价工作所需材料,编制完善满意度调查问卷、绩效评价工作基础数据表等。
2、现场评价阶段
评价项目组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交换意见并形成结论。同时对项目的业务管理人员和具体实施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并进行项目实施直接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掌握项目实施取得的综合效益情况和直接受益对象对项目的真实看法。
3、编制初稿阶段
整理完善工作底稿,全面和综合分析现场评价阶段的工作情况,回收满意度调查问卷,对调查数据进行科学筛选和深入分析。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及不足,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完成报告阶段
根据赣州市人民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的最终审定意见出具正式报告,同时整理好评价项目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通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实地资料核查、财务核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采取到的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自评结果为99.67分。各项指标具体得分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考察,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规范性。项目目标指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经市财政审批立项。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3年南康区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属于财政专项资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支出监督,界定项目资金使用范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各项目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100%,得100分。
①成本指标(20分)
经济成本(20分):2023年非税执收成本小于156.88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分。
②数量指标(20分)
收案数(10分):2024年收案2250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结案数(10分):2024年结案2072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9.67分。
③质量指标(15分)
提起公诉率(5分):2024年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批捕和起诉工作合规率率(5分):2024年认罪认罚适用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批准逮捕率(5分):2024年批准逮捕率率70.18%,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④时效指标(5分)
案件受理及时性(5分):2024年我单位案件受理及时,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提升检察司法服务水平(10分):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深入开展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达成预期目标,该指标得分10分。
公益诉讼案件数(10分):2024年我院公益诉讼案件数55件,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群众满意度(10分):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99%,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2024年度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做法: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通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边界与工作目标,动态调整并持续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构建并完善预算管理、内控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等配套机制,全方位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为赣州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存在问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需进一步优化,人员专业能力有待加强。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各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共性与个性指标标准,导致部分指标在设定过程中面临较大难度;另一方面,因缺乏系统性的专业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知深度不足、理解不够透彻,业务操作不熟练,对工作核心要点把握不到位,最终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
六、有关建议
一、建议由财政部门联合上级检察机关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培训,并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支持,以提升各单位绩效目标设定的真实性和精准性。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关于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评价报告
八、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受区委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聘用制书记员指在检察活动中协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岗位,近年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因经济活跃,各类案件明显增多,中心工作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为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支持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群众满意度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设立了“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目标: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法治信息化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年度绩效目标:①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②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办案实效的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无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出现 ③提高检察机关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赣州市检察机关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九、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四)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财政支出项目设定的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及其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检验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①了解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及社会效益等信息;
②发现和找出资金使用中或项目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③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项目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改进建议,为改善后续工作提供有效借鉴,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和项目效益的增强。
(五)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估由本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评价,评价标准为年初既定计划目标,通过收集佐证材料的方式,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对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的绩效自评由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前期调研和对相关资料的解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由评价小组设计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评价方法及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程序和步骤,最后按照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最终确定的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赣州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的统一部署,此次绩效评价评价项目组工作分为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整理编制初稿和出具正式报告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组织评价项目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讨论,熟悉相关政策规定,领会绩效评价文件精神,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准备绩效评价工作所需材料,编制完善满意度调查问卷、绩效评价工作基础数据表等。
2、现场评价阶段
评价项目组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现场评价,对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交换意见并形成结论。同时对项目的业务管理人员和具体实施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并进行项目实施直接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调查,掌握项目实施取得的综合效益情况和直接受益对象对项目的真实看法。
3、编制初稿阶段
整理完善工作底稿,全面和综合分析现场评价阶段的工作情况,回收满意度调查问卷,对调查数据进行科学筛选和深入分析。梳理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及不足,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4、完成报告阶段
根据赣州市人民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的最终审定意见出具正式报告,同时整理好评价项目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十、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通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深度访谈、实地资料核查、财务核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采取到的数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自评结果为98.3分。各项指标具体得分详见附表

十一、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五)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考察,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和立项规范性。项目目标指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经市财政审批立项。
(六)项目过程情况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成本性支出项目(2024)属于财政专项资金,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严格依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规范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支出监督,界定项目资金使用范畴。
(七)项目产出情况
2024年各项目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均完成100%,得98.3分。
①成本指标(20分)
经济成本(20分):2024年非税执收成本小于135万元,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20分。
②数量指标(20分)
收案数(10分):2024年收案2250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结案数(10分):2024年结案2072件,根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得分10分。
③质量指标(10分)
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5分):2024年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分。
认罪认罚适用率(5分):2024年认罪认罚适用率69.12%,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3.3分。
④时效指标(10分)
案件受理及时性(10分):2024年我单位案件受理及时,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0分):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深入开展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继续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达成预期目标,该指标得分10分。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10分):2024年我院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采纳率100%,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群众满意度(10分):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评价得分99%,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分10分。
(八)项目效益情况
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进行自评。2024年度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5分。
十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做法: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及时修正和完善绩效目标,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内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推动赣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存在问题:1.评价指标设置不够合理,财务人员加强培训学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各行业未统一共性和个性绩效指标,部分指标设置难度较大,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从而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效率。
十三、有关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各单位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提高各单位设置绩效目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