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爷和老伴年过七旬,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体弱多病,平常饮食起居由大儿子护理照顾。2025年春节期间,考虑到大儿子家庭经济拮据无力独自承担赡养重担,老两口便向小儿子提出希望其尽到赡养义务,谁知小儿子却以父母“偏心”大哥为由拒绝。无奈之下,老两口来到南康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在得知老两口欲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赡养纠纷问题,却因生活困难无力进行诉讼时,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会签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将线索移送至南康区检察院。
南康区检察院受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王大爷和老伴含辛茹苦将子女抚养成人,现因疾病和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依法享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2025年3月5日,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关于赡养问题的纠纷在农村多有发生,不能一判了之,要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兼顾亲情,真正让老人老有所养。”检察官的建议得到了法官的认可。2025年3月26日,由法官、检察官、老人、老人的儿子共同参加的法庭调解在该区法院进行,大家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入手,充分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疏导矛盾。最终,经多方共同努力,双方达成和解协议。